江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技术贸易活动和技术合同管理第十七条有效技术商品广告客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新闻单位。新闻单位对技术商品的广告必须进行审查,保证广告内容与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证书或者技术成果鉴定书相一致。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