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南孔文化传承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南孔文化发展工作机构负责南孔文化资源普查、整理、名录管理以及南孔文化研究、传播、交流等工作。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