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城市公园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二)危险区域应当有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健身、游乐等设施应当有安全警示标识;
(三)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保障无障碍设施完好、通畅;
(五)科学合理设置视频监控、照明和广播等设施;
(六)做好防火、防汛、防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