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处理/第二节 结果反馈第四十六条有效对移送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移送机关。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