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编制城市规划和批准镇规划、乡村规划涉及井冈山风景名胜区以及外围保护地带的,应当与井冈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相衔接,并书面征求井冈山管理局的意见。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