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井冈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二条有效井冈山风景名胜区按照其景观价值和保护需要,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特级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的范围为核心景区。各级保护区以及外围保护地带的具体界线,由井冈山管理局依据井冈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划定,设立界碑(桩),并和保护要求一同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