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