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第四章 检验和检疫第二十五条有效水产种苗出入境的检验、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