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第四章 检验和检疫第二十四条有效水产种苗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检疫条件和能力。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