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产种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水产种苗,是指用于水产养(增)殖生产的原种、良种和苗种。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