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龙虎山和龟峰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体现碧水丹山、天师道源、春秋崖墓等特色;龟峰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体现丹霞奇峰、石窟等特色。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