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第九条有效禁止开办年开采量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以下的采石场。矿山企业最低开采规模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已开办的采石场,确因农民建房、农村道路建设等需要,经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查后,其开采规模可以低于前款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