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依法开展下列工作:(一)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保障物业服务人依法执业,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二)制定行业服务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总结、交流物业服务工作经验,推广先进物业服务技术;(三)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建立物业服务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促进行业诚信管理,建立行业规范;(四)组织行业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从业纪律教育。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