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制定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制定法规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