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医疗卫生常识教育,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医疗风险。

涉及医疗纠纷的报道,新闻媒体应当客观公正,恪守职业道德。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