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超越职权对用人单位或者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检查的,用人单位或者职业介绍机构有权拒绝。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