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社会科学普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宪法、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江西地方特色文化;
(六)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七)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民族宗教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体现人类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知识。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