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二章 专利保护/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九条有效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专利违法行为信息纳入相关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并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