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二章 专利保护/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条有效市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为专利纠纷处理和专利行政执法提供专业和技术支持。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