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彩灯文化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传承第十三条有效对熟练掌握、运用和传承彩灯传统制作技艺的个人或者团体,由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认定为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并向社会公布。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评审认定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制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代表人,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参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