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行和维护第二十二条有效运行维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做好海绵城市设施的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海绵城市设施正常安全运行。鼓励和支持运行维护责任人利用智能化手段,对海绵城市设施进行监测评估。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