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九章 其他第六十条有效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的程序,适用本条例第五章第二节、第六章、第七章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地方性法规被废止的,除由其他地方性法规规定废止的以外,应当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