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

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的程序,适用本条例第五章第二节、第六章、第七章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

地方性法规被废止的,除由其他地方性法规规定废止的以外,应当予以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