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应当将法规草案文本和有关资料送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和法制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