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建设森林公园应当保持森林风景资源的完整性,坚持严格保护、科学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