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章 资源培育与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森林公园内的河床、溪流、瀑布、沼泽、湖泊等,除按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整修、利用外,应当保持原貌,不得截流、改向、填堵或者进行其他改变。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