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第三章 资源培育与保护第三十条有效在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和重要景点内,禁止新建、改建坟墓和采挖花草、树根(兜)。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