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咨询和辅导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