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第五章 税收监督第三十五条已废止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税务稽查,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准备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