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马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三章 开发利用与品牌创建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伊犁马大数据平台及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为伊犁马品种登记、健康评价、交通运输、产品追溯等信息查询提供便利服务。支持生产经营者加强跨区域合作,建立养殖基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技术开拓国内外市场。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