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四章 保护利用第三十三条有效临时占用基本草原不超过五公顷的或者临时占用非基本草原的,报自治县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27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