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四章 保护利用第三十二条有效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符合有关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并不得侵犯草原所有者、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草原植被。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2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