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四章 保护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草原使用者或者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持草畜平衡:(一)扩大人工草地和饲草饲料地种植面积;(二)购买饲草饲料,增加饲草饲料供应量;(三)实行舍饲圈养,优化畜群结构;(四)通过草原经营权流转增加放牧草原面积;(五)运用先进实用畜牧技术,提高饲草饲料的转化率;(六)能够实现草畜平衡的其他措施。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