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河湖管理权限,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