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谁造林、谁投入、谁管护、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依法保护造林投资者及其林木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