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健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成本规制办法,合理界定补贴范围和补贴成本。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