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七十三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