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第七十二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贯彻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以及协同治理的需要,可以与有关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