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发布的公告,以及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人事任免等,应当及时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上刊载。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