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在矿山生态修复中,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