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已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从其规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