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定第十九条有效矿山生态修复不得对矿区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禁止以矿山生态修复名义非法采矿。地方法规 · 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