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信息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多元化参与、多网格合一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