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三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对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询问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8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