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公布地方性法规的公告应当载明该法规的制定机关、批准机关,通过、批准和施行的日期。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8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