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十一条已修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在执行中需要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报告,提请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