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十条已修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按照立法项目的内容,分别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