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湿地保护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破坏、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