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气象灾害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