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第二章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污染防治第六条有效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根据水源地所处的位置、水文、地质条件、水体特征、开采方式、污染源的分布和污染物运移特征等进行划定。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